八十年代初,英语列入考试科目,以30%成绩计入总分或者参考,另外在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文6理7模式形成,直到1994年。文科考6门,课程总分是640分,分别是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00,政治100,历史100,地理100分。理科考7门,共710分。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00,政治100,物理100,化学100,生物70分。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一般选择为英语)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扩展资料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 阅读: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