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可以肯定的是山东高考改革后,社会考生照样能参加夏季高考,其他类别的高中段毕业生(如中职、技校)也都可以参加夏季高考。
那么,山东高考改革后,社会考生和其他类别的高中段毕业学生如何参考高考,选考科目成绩如何计算?
第一,要分清山东高考改革后学业水平考试的两种类型: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山东高考改革后,山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两种类型考试比较如下:
由此可知,改革后的合格考试相当于改革前的学业水平考试,只关乎学生能否高中毕业和能否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等级考试相当于改革前高考中的理综或文综,只是把原来的2种固定的组合(理综的物理、化学、生物,文综合的政治、历史、地理),变成了学生可任选的组合(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学科任选3门,共20种组合),将计入高考总成绩。
第二,要弄清改革后高校录取学生的依据和成绩构成。
根据山东省政府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高校录取学生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夏季统一高考成绩,另一个是学生综合评价。实际上由于综合评价的科学性、操作性、可比性较差,其在高校录取中的作用可不计,因而高校录取学生的依据应主要是夏季统一高考成绩。
高校招生夏季统一高考录取总成绩由“3+3”构成,前面的“3”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课程,后面的“3”即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考试课程。
由此看来,高考录取依据的成绩与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无关,社会考生及其它类别的高中段毕业学生只要参加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课程就可以了,并且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社会考生及其它类别的高中段毕业学生只需参加等级考试,所以山东高考改革后,社会考生照样能参加夏季高考,其他类别的高中段毕业生(如中职、技校)也都可以参加夏季高考。
第三,要弄清改革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计分规则是先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按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考生在所有考生中的位置,根据位置确定出8个等级,再将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相应的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如下图所示:
这种方法,能够部分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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