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使用全国I卷,即新课标一卷,全国乙卷,一卷一般比二卷难一些。新课标全国I卷适用地区:湖北、河北、山西、江西。新课标全国Ⅱ卷适用地区: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内蒙古、新疆、宁夏、吉林、黑龙江、云南、广西、辽宁。高考全国卷不会因考题差别导致教材差别,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纲命题的。高考后试卷不能拿走,高考试卷会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阅卷场所,阅卷后的高考试卷属于高考档案的一种,要存档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无法再次接触到自己的高考试卷的。
湖北新高考政策是3+1+2模式。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考生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湖北省高考使用的是全国一卷,也就是新课标Ⅰ卷,也叫全国乙卷。高考全国卷共有三套,每年适用的省份有所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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