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是指考生的志向和意愿;院校志愿是考生对高等院校志向的选择;专业志愿是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发展潜能对院校中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意愿所作出的选择。
高考志愿类型
高考志愿主要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大科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有的地方也将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各自作为一类。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高考志愿有哪些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统称为高考志愿,两者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统一体,它完整地表达了考生希望就读的院校和专业意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考生未来发展方向就业前景。
无效志愿就是对考生投档录取没有意义或无用的志愿,它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考生笔误或填错或涂错院校代码,电脑无法按考生的原本意思显示或运行(在实际志愿填报时系统会报错而无法提交);二是在同一批次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形成梯度或反向梯度关系,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其后的各个志愿都不会被录取。
一般每个录取批次可以报4-6所大学,每个大学能报6个专业。由于各个省市志愿填报情况不同,所以报考学校专业个数也不统一,具体如下:
以普通类本科批为例:
1、新高考地区(14个省市):
福建、江苏:最多可填40个志愿;
广东、湖北、湖南:最多可填45个志愿;
以上5个省份都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河北、重庆:最多可填96个志愿;
辽宁:最多可填112个志愿;
以上3个省市都是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1个专业(类)+院校就是1个志愿,没有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上海、海南: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最多可填24个志愿;
北京: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最多可填30个志愿;
浙江: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最多可填80个志愿;
山东: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最多可填96个志愿;
天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就是1个志愿,A段最多可填50个志愿,B段最多可填25个志愿。
高考填报志愿的方法:
1、确定志愿填报信息查询渠道
学生们会领取到招生计划专刊、录取资料汇编、招生百问等纸质材料;网络时代,如果习惯于网络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阳光高考网、各高校的官网是可靠的信息来源。江苏省考生利用“江苏招生考试网”查询信息也比较方便,其中首页有一项“大数据中心”,点开后会有专业大数据、高校大数据等信息,十分丰富且有用。各类官网上都可能看到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和院校介绍、招生计划等重要的信息。这样的渠道,官方、权威、可信。
2、初选志愿形成细目表
初选志愿,要制作一份细目表。大致操作是这样的:①依据分数排名,圈定可以报考的院校名单。一定要依据排名!分数相对值的参考意义更大,绝对分数每年都是在变化的。②在圈定的高校名单里,分地区(根据距离远近、经济发展水平、心理认可度等进行分类)确定初选地区。③初定院校和专业,至少分三类:冲、稳、保。
3、再选确定拟报院校和专业
针对形成的初选细目表,分类、逐个查询拟报院校和专业,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在本省的招生计划、近三年在本省招生的投档线和分数段、招收专业在本省录取分数的排名,明确院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招生人数,结合自己的体检报告、英语口语等级等,不要误选,造成志愿无效。
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一、选择院校
要重点关注办学实力、办学特色、社会评价、录取分数、所在城市等因素,依次选定目标学校,透过院校名称辨析专业内涵。
二、选择专业
要重点关注专业名称、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专业特色及就业前景等,大体判断目标专业学什么、怎么学、是否适合学、学完干什么。
三、同意调剂
建议所有志愿都要同意专业调剂,同意调剂意味着增加了录取的机会。每年高招录取过程中,都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没有拉开梯度,没有掌握好专业级差,或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调剂,因而落榜。
高考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
平行志愿是指在一样的录取分数线内,会报考多个学校,而且这几个学校就是平行志愿,但是都是以高考的第一志愿来看的,是没有高低之分,也没有前后,所以对于很多的考生来说,实行平行志愿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填报平行志愿的时候,尽量把好的学校放在第一位,如果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学校录取了,那么系统是不会看第二院校的,所以在报考平行志愿的时候,一定要多注意一下这个地方。
高考各录取批次的含义:
由于在各省(区市)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于是将不同层次的院校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大致分为: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学校。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成人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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