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进行文理分科,选取3+3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一年考两次,取最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新高考改革之后,高中不再文理分科,高考形式调整为3+3模式。从语数外(满分各150分)+文综/理综(总分300分)调整为3科必考科目"语数外"(满分各150分)+“物、化、生、史、地、政”6科中任选3科(满分各100分,为等级性考试成绩)。
高三第二学期3月份举行第一次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第二次英语考试(无听力)。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中的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新高考规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1、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包含听力测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英语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笔试分值为130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总分。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2、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从2021年起,在现有高考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实行两次考试积累经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3、2021年、2021年和2021年的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份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从2021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力争实现一年多次考试,学生自原参加,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探索实行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4、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从2021年起,高等学校要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人オ培养需要和生源情况等因素,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从2021年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考时无科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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